一、引言
社会稳定风险,广义上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类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危害因素,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公共危机。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涵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狭义上,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仅指社会领域的风险。
二、征地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成因
征地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征地决策、实施征地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生命、财产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征地对户主及其成员的生产、生活、精神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这些影响是多方面的:失去收益性物业、失去原有住宅、失去原有的生活方式和因邻里关系改变产生的失落感、剥夺感等。另外,不同历史年代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征地性质之间的不同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可能导致群众对比甚至盲目攀比,造成误解,产生不公平感等。引发征地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主要由如下几个方面:
1、征地的强制性或补偿不足;
2、补偿安置中的社会保障力度不够;
3、征地拆迁带来的破坏性;
4、补偿不公等其他原因。
所以必须对这些项目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民意、民智、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项目应及时组建了评估工作小组,入户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同时向有关法律单位和个人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征地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征收补偿项目进行全面的、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